新安江是长三角地区重要的跨界河流,千岛湖是我国极为难得的优质水资源,加强千岛湖水资源保护意义重大。
国家发改委近日出台《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方案(2023—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旨在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更好探索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同步推进路径,共同保护新安江—千岛湖流域生态环境,推进建设绿色美丽长三角。
《方案》明确,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范围包括安徽省黄山市、宣城市和浙江省杭州市。
《方案》提出,合作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以生态环境共同保护为主线,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路径,从源头控制污染,走互利共赢之路,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一体推进全域生态环境修复建设,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探索跨界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新路径新模式,为长三角地区率先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夯实基础。
到2027年,合作区生态环境稳定向好,跨省界断面水质持续改善,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县级以上集中式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6%以上,城乡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化肥农药施用量实现零增长,森林覆盖率稳居全国前列。生态环境治理协同性、系统性、整体性显著提升。绿色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产业合作更加多元,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与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
到2035年,合作区生态环境质量全国领先,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充分协调,打造成为山水相济、人文共美的美丽河湖建设新样板。
为实现相关目标,《方案》部署了协同推进水生态修复和全域生态保护、协同做好源头控制和溯源治理、协同促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建设四方面重点工作。
此外《方案》要求,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实施,强化政策支持。合作区中示范性、跨区域的重大建设项目,优先纳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项目库,在投资安排、用地指标、环评保障、能耗指标等安排上予以积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