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环保联合会 今天是2024年05月14日

争创一流业绩建设一流队伍——记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今年8月,党中央、国务院命名表彰一批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湖北省十堰市生态环境局榜上有名。据悉,此次湖北省仅有6个单位获评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全国生态环境系统也仅有5个单位获此殊荣,十堰市生态环境局是此次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唯一一个地级市生态环境局。


创新环保体制机制,构建大环保格局

多年来,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始终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抓教育、转作风,树标杆、扬正气,深入开展“做环保卫士、当创模先锋”“争一流业绩、建一流队伍”争创活动,打造出一支能吃苦、能战斗、听命令的十堰生态环保铁军,成为湖北省生态环境系统的一面旗帜。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蓝劲松说,我们始终胸怀“国之大者”,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始终把保水质、护环境、优生态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决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守护工作,坚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全力打好青山、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当好忠诚“守井人”。

十堰建立高规格环保领导机构,在湖北省率先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任双主任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实行党委和政府双分工的生态环保责任制,形成以绿色GDP为导向的生态文明考核机制,用一把“绿色标尺”倒逼转型发展。建立生态环境法治保障体系,连续每年制定十堰实体性地方性法规,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建立覆盖全市28个县域跨界断面和119个乡(镇)跨界断面的水质监测考核体系,在湖北省率先制定《十堰市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实行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第三方考核,明确“一票否决”12种情形,对两个单位实施“一票否决”,对11个单位实施“一票否决”预警,压实生态环保责任,推动全市上下形成“一盘棋”,构建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生态环保体制机制创新被列入改革开放40年40城典型案例。

坚持“三个治污”,环境质量位居前列

十堰市始终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综合运用多种环境治理手段,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将神定河、泗河、犟河、剑河、官山河五条不达标入库河流治理作为“头号工程”,系统实施截污、清污、减污、控污、治污、管污等“六大工程”,全面构建前端“正本清源”、中端“休养生息”、末端“严防死守”的治理体系。经过十年持续攻坚,五条不达标入库河流水质显著改善,“五河”治理成为全国黑臭水体治理典型,全市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全市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95.7%。

十堰还建立了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巡查、中心城区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考核、工地扬尘考核通报等工作机制,全面实施燃煤锅炉淘汰、扬尘治理、机动车尾气监管、餐饮油烟整治、秸秆露天禁烧等五大工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2.3%,PM2.5平均浓度连续五年改善,位居全省前列,让十堰市民的幸福指数持续增长。

十堰累计投入资金11.4亿元,对全市1641个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占行政村总数的87%,环丹江口库区的5个县(市、区)实现全覆盖,资金投入、综合整治力度全国少有、全省第一。农村污水处理率达34.6%,治理模式被列为全国美丽乡村建设典型案例。

引领全民参与,打造生态高地

近年来,十堰以“生态宜居家园”创建为抓手,“一村一品、一村一韵,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创建生态乡镇148个、生态村1610个,全市8个县(市、区)全部建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丹江口市、竹溪县、郧阳区创成全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数量和质量全省第一。

十堰市还成功举办了2019年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年会、2021年六五环境日湖北主场活动、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分场活动等重大活动。组建“美丽中国宣讲团”,开展“五进”宣讲30余场次,常态化开展“我是生态环保小卫士”中小学生主题演讲比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等群众生态文明实践活动,市民生态环保意识持续增强,公众参与度大大提高。“最大的功能是生态功能、最大的价值是生态价值、最大的优势是生态优势、最大的责任是生态保护责任”,这已成为十堰各界的广泛共识。

因工作成绩突出,十堰市先后获得“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等荣誉;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也先后获得“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生态环境信访工作表现突出集体”“湖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等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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