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汾河是黄河第二大支流。近日,山西省委、省政府印发《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打造资源型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引领区、华北地区重要绿色生态屏障、黄土高原生态综合治理示范区、黄河流域治水节水示范带、内陆开放合作新高地、世界级黄河文化旅游目的地等六大战略定位,同时加强与沿黄兄弟省区的对接合作,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唱好新时代“黄河大合唱”,让黄河成为造福山西人民的幸福河。
《规划》范围为黄河干支流流经的县级行政区,共11个市86个县(市、区)。规划期10年,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至2025年,第二阶段至2030年,中远期展望至2035年和本世纪中叶。
到2025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持续好转
《规划》指出,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是推动山西省生态文明建设,探索生态脆弱地区绿色发展新路径,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举措,具有深远历史意义和重大战略意义。
《规划》提出了相关发展目标,到2025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持续好转,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水质优良断面比例大幅提高。汾河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国家平均水平,汾河水利长廊、生态长廊、文旅长廊全面建成。黄土高原生态综合治理示范区建设初见成效,森林覆盖率明显提高。黄河流域水沙关系趋于协调,水土流失治理取得积极进展,水资源配置明显优化,万元GDP用水量降幅完成国家分解下达的指标任务。城镇空间格局明显优化,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任务全面完成,一流创新生态基本形成,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
到2035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保障黄河长治久安的体制机制和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建成,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全面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实现,美丽山西全方位呈现。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建成,城乡区域格局更加协调,构建起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动力系统,资源型经济转型任务全面完成,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筑牢华北绿色生态屏障
《规划》提出,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以高标准保护为主线,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分类施策推进“四大生态修复区”治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全面提升山西黄河流域的环境承载力,使三晋大地早日重现山青、水秀、河畅、岸绿、景怡的秀美风光。
要加强黄土高原塬面保护。在吕梁山黄土高原沟壑区,以保护塬面为核心任务,统筹安排塬面、塬坡、侵蚀沟综合治理,配置塬面径流集蓄利用与排导工程,建成与当地经济社会相适应的“固沟保塬”综合治理体系。 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山水林草田路综合治理,合理配置工程、林草、耕作等措施,形成综合防治体系,提升区域水土保持功能。实施坡耕地综合整治,以保德、兴县、永和、大宁为重点,推进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要加快河湖湿地保护与修复。按照“一河一策”原则,通过控污、增湿、清淤、绿岸、调水“五策并举”,全力推进以汾河、沁河、涑水河为重点的河流生态保护与修复。沁河流域重点实施地下水关井压采,加强延河泉、三姑泉等岩溶大泉保护,减少煤层气开采对水生态的影响。涑水河流域重点依托大水网小浪底引黄工程,统筹农业灌溉输水与河流生态补水,满足河道生态用水需求,促进清水复流。
加大汾河污染治理力度
根据《规划》,山西将进一步加大汾河污染治理力度。把汾河流域污染治理作为重中之重,促进汾河水质明显改善。重点加强汾河流域国考地表水断面监测,按照“一断面一方案”,实施精准治理、科学治理、依规治理。加快雨污分流设施、污水处理等提标提效工程建设,确保入汾水质达标。加强流域内工业企业、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根除汾河干支流、入黄支流河堤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等。强化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快速消除污染,保障断面水质达标。
进一步优化汾河生物群落系统。在水质稳定改善、生态基流有保障的河段,投放、培育本地鱼苗,河底种植水生草本植物,推动河流生态系统重建。探索开展生态系统监测,把部分水栖鸟类、水生植物作为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重要评价指标,列入生态监测范围,提升河流生物多样性水平。
进一步拓宽汾河生态空间。加快实施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工程建设,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项目。加强河流堤外缓冲隔离防护林带建设,留足河道、湖泊和滨河带保护范围,有序推进还林、还草、还湿、还滩。持续实施荒山造林、灌木林改造、沿汾村庄绿化等干支流两岸边山绿化工程,在汾河及入黄主要支流沿岸堤外50米、其他支流堤外30米范围内植树种草增绿,建设绿色生态廊道,改善断面水质,保护河流生态空间。
中国环境报记者 高岗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