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本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目标至2025年底,全市建成区4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到2030年底,全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实施意见》明确6方面26项重点任务,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
在加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方面,《实施意见》提出4项具体任务,首先要推动环城森林生态公园带和城区森林群落建设,拓展雨水滞蓄行泄空间。其次,着力保护长江河口湿地风貌,维护青西淀山湖湿地生态本底,研究编制重大自然湿地修复方案。第三是按照“功能复合、集约节约”的原则,提升城镇公园的雨水调蓄能力;第四是打造蓝绿融合生态廊道。推进34条滨水沿路生态廊道建设,因地制宜拓展雨水滞蓄空间等具体任务。
关于构建韧性安全城市河湖系统,《实施意见》要求持续提升黄浦江、苏州河等抗风险能力;系统推进河网和泵闸建设,有序实施通江达海的骨干河道整治工程;提升城市水体生态岸线覆盖率,鼓励在新城绿环、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等河湖治理项目中增加有效调蓄空间。
在完善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方面,《实施意见》明确要通过泵站、管渠、绿色调蓄等各类提标项目,全市城镇25%面积达到3—5年一遇雨水排水能力。建成中心城区6座污水处理厂初期雨水调蓄工程,逐步提高“厂站网河”一体化运行调度能力,提高雨水资源化利用水平。
关于全域推进海绵城市项目建设,《实施意见》计划从海绵型地块、海绵型市政设施、海绵型公园、重大工程“+海绵”、重点区域海绵城市建设共五大项目全力推进。具体将结合城市更新行动、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落实海绵城市建设,同时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临港新片区等重点区域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形成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
此外,重点任务还包括完善海绵城市规划技术体系和提升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能力两方面。《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底前,各区政府、管委会完成2030年达标区域系统方案编制计划。提升管理能力需从立项管控、质量管控、施工管理、成效评估等方面细化并推进工作。
为保障海绵城市建设顺利推进,《实施意见》还明确要提供好组织保障,要求强化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市区联动,形成合力,同时提出要强化资金保障,加强激励宣传引导等。